一、我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2022年末,全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77.44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全区土地总面积41.17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助力清廉国企建设
一是党建引领,财助共富。台州市财政局、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启动“党建引领·财助共富”实践基地。财政部门、国资国企、民营经济三方联动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在党建互联中创出特色,在业务互动中作出示范,在服务互助中树立标杆,携手走好“创富”之路,共同绘就“财助共富”新蓝图。
二是深化基层党建。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把党建工作纳入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区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中党建工作占比20%。创新基层党建模式,区社发集团党委的《“145”党建模式助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获评“全企一体、双融共促”优秀案例。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一是落实软件制度建设,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软件资产管理,推进软件资产共建共享共用。结合我区软件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椒江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台椒财国〔2022〕3号),对软件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二是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夯实房屋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参与制定了《台州市椒江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配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规划布局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明确将党政机关使用的以国有企业名义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办公用房划转登记至机关事务中心管理,细则对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模式进行了明确,并且对流程和资料规范做了细化。
三是完善国企闲置房产管理,提升资产利用率。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房产营运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参与制定了《台州市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闲置房产管理办法(试行)》(椒国资办〔2022〕59号),填补了区属国企闲置房产管理的空白。文件对产权登记在区属国有企业名下,及通过托管、租赁等方式由区属国企实际经营管理的,连续超过1年未能有效利用处于空置状态的经营性房产的盘活提出了要求。
(三)加大培育,积极打造清廉国企标杆
一是积极培育清廉国企示范点。指导区属国企做实做细清廉品牌,印发《关于建立椒江区清廉国企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积极打造清廉国企标杆,区国运集团荣获2022年度“市级清廉国企示范点”和“台州市清廉单位建设先进集体”。
二是切实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区属国企反腐倡廉工作推进会,印发《椒江区属国企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清单式开展专项行动,着力建设清廉国企单元。落实区属国企“清廉承诺进一线”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
三是营造清廉文化浓厚氛围。组织区属国企开展微电影微视频剧本征集活动,创作具有区属国企特色的清廉作品,微电影《灯塔》荣获台州市第三届“和合杯”清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二等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清风正气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
(四)做大做强国企,盘活存量资产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精神,结合椒江实际,在明确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成立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先后盘活停车位资产(共两期)和陵园资产,后续将谋划其他国有资产盘活。
(五)盘活资产,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厉行节约,资产共享。积极推进“厉行节约” “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完善资产配置双向选择机制,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过政府公物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可重复使用的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着力压缩开支、节约能效。2022年区政府公物仓入库资产138件、出库资产506件,分别保障区人大、区府办、区政协、区防疫指挥部等8家单位资产配置需求,累计节省财政资金约40万元。
二是优化处置渠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借鉴其他省、市的网络拍卖经验,综合比较阿里拍卖、中拍网等多个竞拍平台的信誉、流程、佣金等因素,选择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对4台老旧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总成交价10.61万元,实现成交率100%,共有95人缴纳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中标人均符合竞拍要求,其中单标最高溢价率达355%,远超历史竞拍溢价率。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节约使用成本。新府城科技传媒公司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及其他临时机构提供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一系列办公设备租赁及销售服务,使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灵活安排,极大程度降低使用单位的经费支出。2022年至今,新府城科技传媒公司为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办、区府办及部分机关部门提供无纸化会议相关服务总计7683台次,节约文件纸张打印费用超50万元。
(六)数字赋能,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数字化提升服务质量。开展30余个数字化改革项目,浙里办、浙政钉上线“药省心”“付省心”“卫你办”等本地特色应用10余个,其中,社会治理风险研判分析场景应用“好享家”、物业纠纷化解“一件事”入选省委政法委数字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揭榜挂帅”项目。
二是以数字化推动经济发展。“付省心”获得2022年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截止2022年年底,平台累计入驻商家2981家,开展4次百万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用户超10万,累计交易金额达800万元,辐射商户2000余家。
三是以数字化提升管理水平。2022年基本完成椒江区智慧排水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建设,通过污水全生命周期智控系统应用,对280公里污水管网、31座泵站、1400家排水户进行在线监管,设施信息化覆盖率由不足30%提高至95%以上,污水运行风险事件闭环处置效率提高1倍以上,实现多跨协同的智慧排水一体化管控。
(八)聚焦“一老一小”,勇担社会责任
一是关注民生热点,打造养老助餐椒江样板。从社区老人的根本诉求出发,今年完成城隍浦、界牌、云西等3家怡家社区食堂的装修并交付使用,截至目前区社发集团共开办社区“怡家”老年食堂7家,总就餐约27.1万人次,日均就餐1400人次以上,并在2022全市“浙里康养”暨老年助残服务全覆盖行动推进会上作经验推广。
二是关爱幼小童教育,完善教育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社区型”托育中心、“山海系”幼儿园及“文昌系”学校建设,今年新增山海幼儿园江南墅园、华景园、妥桥园等3所幼儿园。目前已开办“山海系”幼儿园4家,“社区型”托育中心4家,“文昌系”学校3家。
三是加快未来社区建设,打造现代化新都市。完成城隍浦未来社区、云健未来社区及云海未来社区装修改造,其中城隍浦未来社区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并列入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名单,是台州市首个(唯一一个)进入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名单的社区。
(九)壮大内控监管力量,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一是组建内审人才储备库,壮大内审人才力量。分级建立区属国企内审人才库,根据各区属国企人员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目前已储备62名内审人才,专业涵盖财务、经济、工程、法务等多个领域,确保在“1+6”国企平台开展专项检查和内审检查工作有充足的后援军。
二是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历史问题回头看。2021年、2022年连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专项检查,由财务总监或专业人士担任组长组团错位进驻的模式,对企业展开清单式内审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情况、内控体系实施情况、股权管理情况、新增修订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是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台账,完善资产卡片登记。组织全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查整改工作,针对我区存在的资产实际与资产台账和财务台账不相符,部分资产类别分类错误的现状,要求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补充资产卡片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做到资产台账和财务台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截止目前,涉及错账更正调整共3898项,涉及资产原值181558.82万元。同时,结合本次年报,开展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情况清查,对已投入使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进行跟踪督促,推进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转尽转。
(十)严格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帮扶发展。根据台椒财国〔2022〕2号和台椒财国〔2022〕4号文件,对2022年市场主体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进行三个月的租金减免,合计减免金额共计2605.22万元,惠及租户2104户。按出租方类型分,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金额304.84万元,惠及租户213户;国有企业共减免金额2300.38万元,惠及租户1891户。按承租户性质分,其中:民营企业减免金额672.25万元,惠及租户148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减免金额1932.97万元,惠及租户1956户。
(十一)简化确权登记,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权证办理
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特事特办、办错不追责、事后纠正”和“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根据椒政办发〔2022〕58号和椒政办发〔2022〕82号文件,按照权证办理程序,经台州市椒江区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及申请单位等签署意见后,出具《椒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权证办理意见会签单》,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登记发证。政策出台以来,我区共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权证案件21宗。
(十二)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水利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有序推进区水利基础设施资产入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定,2022年将存量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根据统计,椒江区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总额31387.83万元。其中:防洪(潮)工程堤防10公里,金额25360.87万元;水闸4座,金额2331.95万元;水库资产4座,预估金额3695.01万元。
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国有资产制度得到完善、结构得到优化,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是国有资产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依然严峻。
(一)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各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受人员编制数的限制,往往把人员安排到其他更容易出效益的工作岗位,而资产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分身乏术”,且非财务人员无资产管理经验,使得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在操作中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特别是资产台账的登记与财务入账存在差异。
(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程序不到位
房产出租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区长期以来闲置房产存量大,除去部分危房因安全隐患无法实现出租以外还存在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的房产闲置。资产处置程序中对房产出租资料备案程序进行说明,但未制定具体的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导致闲置房产一直未能有效盘活。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政策了解不到位,在降低出租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三)各区属国企发展存在不平衡
目前区属国企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在资产方面,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仅有4家(区国运集团、椒江城发集团、区社发集团、商贸核心区集团)。各企业的注册时间、业务范围存在较大差异,部分企业的注册时间短,大多数项目还在起步投资阶段,且业务范围还未进一步拓展。
四、下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国企党建工作
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国企党建“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和双向交叉任职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清单,形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有效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
(二)借助外力,进一步提高认识
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职责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借助审计、巡视组对各行事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审查,使各单位对资产管理有所重视,认识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同等重要,建立健全可执行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
(三)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要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要求,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实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岗位职责的分离。建立健全内控工作制度,重点强化采购、招投标、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业务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电子档案方式,及时了解资产使用情况,使资产管理工作更加高效透明。合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制订房产出租制度,盘活闲置房产
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盘活利用,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制订与椒江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制度,对房产出租的管理、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备案管理、收入缴库等方面进行明确。
(五)打造“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分类管理”资产监管体系
区机关事务中心进一步推行“五统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模式,扩大“公物仓”调剂使用的范围。区财政局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报告间的数据衔接,实现财政系统一体化。区国资办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制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资产处置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资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企制度改革
坚持国民共进,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本、信用上的优势,在一些好项目上与民营企业共同合作,实现双赢。拓宽产业化思路,坚持项目产业化、资源产业化、资本产业化,推进国企由业主方向施工方转变,做好施工、物料、营收工作。打通产业链,在区属国企信用评级达到信用评价AA+之后,寻找核心优质资产。完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薪酬和人事制度改革,设立人均薪酬控制线,实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发放管理,合理调节各国企收入分配水平,加大工程、金融、财务等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力度,打破以往固有的“大锅饭”绩效考核模式,建立企业超额利润分成机制及“末位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