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鲍赟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区人民政府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在不同区域、层级推进不够平衡,还存在着少数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程序有待完善、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坚持高点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会商制度,健全法治政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学法机制,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专家评估和公众参与,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强化源头把控,规范审核程序和范围,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
二、优化协同,高质量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优化协同,让“放管服”各环节有机衔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府职权清单,打造“透明政府”。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落实好“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要求,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过罚适当。继续实施“一件事”集成改革和“无证明城市”创建,创新推进极简审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激发“互联网+监管”效能,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等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完善制度,着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按照法定要求和实际需求,重新梳理赋权事项,让镇(街道)承担其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镇(街道)专人专职负责,督促人员有效下沉,强化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实体化和聚合力。正视基层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现状,积极探索现阶段解决法制审核困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同时加强派驻人员考核力度,强化督查,杜绝推诿扯皮,认真落实“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诚信政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重塑,实现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的转变。坚持网格吹哨和纠纷化解两手抓、两手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于非诉。同时要坚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兜底线,特别是要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维护法律权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效能,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队伍的作用,把我区法治政府优势有效放大。
四、固本强基,切实夯实法治政府基础。进一步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法制机构设置,重视法学专业人才考录、储备工作,配足配强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法治专业人才力量,持续抓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规范体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3年2月底前,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