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雄文代表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我区坚持城乡统筹、全域推进,狠抓“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体系。但我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仍存在居民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运行管理水平不高、收集处置能力短板明显、工作责任未压实等现象。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机制完善、保障到位、依法治理”的工作体系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系统,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椒江人口、地域、垃圾产生量、处理目标等情况,编制椒江区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奖惩措施及结果运用,压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街道的属地责任,促使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履行法定职责,真正形成合力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格局。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细化网格、强化责任捆绑,切实落实村、社区、物业等单位的基层监管责任,综合施策,重点督促物业依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城市、农村小区垃圾分类亭建设,织密收集容器网,加大力度,限期解决个别村居垃圾分类亭尚未建设、建而未用、“撤桶并点”不彻底等问题,高标准、早介入推进新建小区、新交付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注重精准运行,充分考量季节变化、节假日特殊时期等因素,优化提升垃圾分类亭管理、垃圾清运频次等管控细节。高度重视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弥补缺口。继续加大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村庄、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切实加强大型分拣中心运营管理的分析研究,综合推进外部执法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真正实现由“痛点”向“亮点”的转变。进一步优化物业小区收运一体、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农村实际出发,加快完善农村特别是分散居住点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考核机制,真正实现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提速全域环卫一体化,开展全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进一步强化督促管理。深化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准确率、投放率。督促垃圾的运行、收集、运输企业强化内功,严格企业相关规定,突出督导员、巡查员管理,落实垃圾收集、运输全闭环。加大对第三方运营企业和运输企业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形成有力倒逼机制。加大对城中村、开放式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铺、夜排档、流动摊贩等复杂区域和特殊人群的垃圾分类管理力度。坚持数字赋能,强化“大综合一体化”和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平台运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居民不分类、乱投放,采取实时监控取证、即时立案曝光,增强执法震慑效果,促进居民养成良好垃圾分类习惯。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执法监管,杜绝“扯皮”现象,力避管理盲区。注重示范引领,抓好垃圾分类管理示范分类亭、示范小区、示范村社区(居)、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于2022年12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