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吹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基层一线的贯彻落实,是我们人大和人大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椒江区作为台州市主城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区除大陈海岛镇外,行政区域全部从乡镇转为街道,建立了人大街道工委,街道人大工作现已成为全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不可忽视,由于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职责、法律地位和日常工作等因素,人大街道工委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限制,街道基层民主监督存在缺位、失位等现象。现根据本人的工作实践和调研,就如何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如下建议。
一、当前我区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街道人大工作,并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实施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填补了基层人大工作的空白,延伸了人大触角,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准确定位,形成了基层人大工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3条“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全区8街道全部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授权交办下开展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明确日常工作中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为了依法高效开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制定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2015年7月、2019年6月先后两次进行修订,对人大街道工委的组成、职责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街道人大履职行权进行了一定的授权,完善了街道人大监督、议政等一系列制度,基层人大工作通过人大工委有效地发挥“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监督促进工作”作用,基本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人大工作体系。
(二)创新载体,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18年,为了加强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监督,提高办事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经区委研究,在全区推行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对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进行审议,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选,对部门派驻街道的站所组织评议,并根据需要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评议。选民代表会议的实施,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搭建了新平台,拓展了新渠道。
(三)强化履职,发挥了基层代表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高度重视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并在全区建设了17个代表工作联络站(点),每月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有效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激发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加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同时,根据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的实际,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社区文化、卫生、治安等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代表的表率作用为城市化推进和城市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街道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是台州市主城区,除了传统城区三个老街道外,其他街道都是撤乡镇改建而来的“翻版”街道,还基本保留乡镇工作功能,但由于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大代表和健全的人大工作机构,街道人大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是基层人大工作的短板。同时,现有法律对人大街道工委规定也比较原则,缺乏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制保障,街道人大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够规范和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有的认为街道不同于乡镇,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街道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缺乏良好的环境;也有的认为街道人大工作职能有限,主要职能局限于“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有的认为现在实施的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于法无据,难以实施;特别是街道人大干部认为没有赋予人大街道工委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对街道办事处监督缺乏刚性,监督底气不足。
(二)街道人大干部年龄老化现象突出。我区人大街道工委都配有专职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其他工委委员全部兼职。根据调研,我区8个街道人大干部队伍整体比较弱。从干部配备上看,目前有3个街道各缺一个副主任。街道人大正副主任作为街道班子成员普遍存在兼管工作片、重点工程等工作并占据大量工作精力。从年龄结构上看,全区8个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平均年龄52.75周岁,13名人大工委副主任平均年龄50.46周岁,整体平均年龄51.33周岁,较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5.76周岁足足大了5.53岁,街道人大干部年龄老化现象比较突出。
(三)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性不够。多年以来,街道人大工作基本上以满足区人大代表中心组活动为主,2017年街道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人大代表进站活动为载体,丰富了人大工作。2018年实施选民代表会议后,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但是由于关于街道人大的法规缺失,缺乏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尽管相对统一建设代表联络站,但对于代表进站活动方式、议事方式以及事后监督缺乏规范。 2019年全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试点后,对于街道人大建立民主议事、议政平台尚未形成一致意见。我区试行的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于选民代表结构、产生方式、议政主要内容等作了相对明确,但街道在具体实施时尚未形成规范的工程流程。另外,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但报告范围、内容、时机等规范性不够。
(四)街道人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从代表履职能力来看,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调研、撰写议案建议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不能及时有效反应选民要求和呼声;从工作组织上看,人大街道工委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还局限于报告工作,对办事处工作的监督缺乏有效办法;从组织机构来看,在本次机构改革中,街道取消了人大办,将其纳入党政办,尽管区委研究人大工作时要求配备人大专职干事,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规则中也提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但8个人大街道工委专职人大干事仅2人,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开展,影响了街道人大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建议
街道是城市建设管理的基础层面。随着建成区的不断拓展,市区关系进一步调整,城市管理事权与管理重心的大量下移,街道已成为城市政权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街道人大工作也将成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基层一线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街道人大不能缺席。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要实现街道人大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关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地方组织法框架内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最近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从制度机制层面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授权和规范,是一个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一揽子”授权的综合性、规范化文件,使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从“底气不足”到“有章可循”的跨越,是一个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区人大常委授权人大街道工委负责街道的人大工作,于法有据。当前,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地方实际立法,出台了《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从制度机制层面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授权和规范,这一地方立法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全省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市、区人大常委会应根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抓紧修订完善既有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规则,并重点围绕省条例明确的人大街道工委的10项法定职责和6项交办工作内容,逐一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委交办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预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信访接待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真正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牵好“牛鼻子”,替政府看好“钱袋子”。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街道人大工作能否顺利开展,首先要理顺关系,进一步理清人大街道工委与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明确工作重点。人大街道工委要处理好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关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放在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稳妥开展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指导,探索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并帮助人大街道工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处理好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尤其要突出党工委领导,经常、主动地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切实把街道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人大街道工委履行职责。要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推动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中要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助,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帮助促进各项工作。人大街道工委自身要坚持集体行权、依法办事,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替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量力而行,有针对性地履行职权。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按照人大工作“一线”定位,重点要配强街道人大工作力量。要加快提升人大工委主任年轻化水平,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专业互补的人大工委主任队伍。同时,在街道人大机构和人员编制顶层设计未破解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省内杭州、宁波等地做法,统一在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牌子,调剂一名干部任街道人大干事,明确中层干部待遇。要进一步加强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工作力量,进一步做好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联系。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委与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协同机制,实现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加强探索,巩固选民代表会议成果。经过近两年来的探索实践,椒江区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现已全域推行、正常运行,一年两次会议如期举行,主题议程不断丰富,意见建议办理日趋规范,充分证明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是丰富我区街道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和民主实践,有效推动街道若干重难点工作落实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个求真务实的创新。街道人大工作要围绕选民代表会议巩固提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拓展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突出选民代表议事制度、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站所评议等重点,抓好选民代表结构优化、履职规范管理、意见建议“闭环”办理以及选民代表与人大代表联动等方面工作,把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和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提升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初心使命教育,增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源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殷殷嘱托,以及各级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转化为推动街道人大工作的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激发履职热情和工作干劲,主动作为、高效履职,在推进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中实现有为有位。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提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要紧紧抓住人大代表这个主体。人大街道工委要高度重视代表结构的优化,在代表换届选举前,专门开展深入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选区按结构要求选好代表;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主动提供信息支持,切实提高代表的能力素质和履职成效;要高度重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推进街道代表联络站扩面提质,把代表联络站真正建成代表学习交流和研讨工作的基地,联系接待选民的窗口。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