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椒人大〔2012〕8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区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2年3月26日台州市椒江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椒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设立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委 员:缪信权
副主任委员:蔡正利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啸啸(女)牟德富 杨大兴
郑立平 徐林彬(女)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26日
主题词:代表 资格审查 委员会 决定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