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
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
评议区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
实施方案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区人民法院法官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对被任命的区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公开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地评议法官履职情况。通过履职评议,促进法官依法、公正办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核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对象和内容
(一)被评议对象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本届以来未接受过评议的入员额满二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的法官5名,采取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被评议对象,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局、科、室限抽1人。
(二)评议内容
被评议对象自2018年1月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履职情况。具体为:
1.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情况。包括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更新,提高政治站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彻和执行上级党委(党组)决策、决定情况。
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审判或执行工作实绩,包括贯彻“公正与效率”主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情况。重点报告诉讼案件服判息诉、上诉改判、抗诉申诉情况及执行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效率、效果等情况。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庭长、副庭长还应报告本职务履职情况。
3.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情况;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诉、控告、举报案件情况。
4.遵守法纪、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及其他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等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整个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
1.制定实施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成立履职评议领导小组;
2.在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监察组的共同参与下,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确定被评议对象,并通知被评议对象本人作好准备;
3.在椒江人大网公开被评议对象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被评议对象于8月15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
(二)调研阶段(7月下旬-8月中旬)
1.成立区人大法官履职评议调研组,由履职评议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有关专业人员等组成;
2.查阅2018年以来被评议对象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考核考评情况;
3.向区人民法院了解被评议对象的情况;
4.向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察委)、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及部分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等了解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
5.抽查、阅看被评议对象2018年以来主办的案件材料,重点是上诉、改判或上访反映的案件,并听取承办人的说明和审监、审管等部门的评议意见,必要时征求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意见;
6.旁听或查看被评议对象承办案件的庭审或录像;
7.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阶段(8月下旬)
1.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汇报;
2.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领导小组报告对被评议对象履职的调查情况;
3.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履职评议,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被评议对象回答问题或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4.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5.区人民法院领导作表态发言;
6.区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意见和结果书面反馈给区人民法院和被评议法官本人。
(四)整改阶段(9月-11月)
被评议对象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于11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对评议“不满意”得票数超过参加到会投票人数30%以上的,由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领导小组约谈该被评议对象,并在下一次法官履职评议中再次评议。
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可能存在违法裁判的案件和有严重违法违纪的其他法官,由区人民法院组织调查处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结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个评议工作的领导,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信权任副组长,成员由张德木、朱福高、徐林彬、孙如灿、蔡正利组成。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履职评议的组织实施。
五、几点要求
对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共同做好这次评议工作。
(一)区人民法院要把这次履职评议作为推进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切实督促被评议对象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被评议对象要切实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这次履职评议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撰写好履职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要主动配合,边评边改。同时要注意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三)参与评议活动的单位及个人要认真配合,本着对被评议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