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今年8月下旬对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区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确定刘昊等6名员额法官为本次人大常委会被评议对象,现予公告。如对被评议对象在履职等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15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反映。
电话:0576-88830209,邮箱:jjrdfgw@163.com。
被评议对象名单
刘 昊 椒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定芳 椒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
林 平 椒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 波 椒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陈欢欢 椒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
蒋安杰 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科科长。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