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逐步纳入了“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步入了比较规范有序的办理通道,形成了一套创新透明的办理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办理工作实效。为了认真总结我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办理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做好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本文试在我区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一、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我区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推动全局重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检验工作实效的有效标尺,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都有专人分管,有具体人员办理,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每年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对建议办理工作作出认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在往年办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正、提高的措施。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能经常过问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对政府部门承办的一些涉及政策性、全局性的建议,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做到积极协调,全力支持。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政府出台政策来解决的问题,则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区政府办公室经常性地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保持联系,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纠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及时、规范。各相关承办单位或专门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或通过召开党委(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下属单位与内部科室,明确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形成了领导重视、各负其责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办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通道。在每年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区政府即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环节入手,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预交办、交办、会办、主办、落实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做到交办准确、主体明确,审核严格、质量保证,强化督办、确保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每件建议,商定建议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区政府坚持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和大会议案、重点建议分别由区长、分管副区长领衔办理制度,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大会议案、重点建议办理面商会,听取办理意见,提出办理要求,保证办理工作的落实。各承办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都能对每件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措施。各承办单位领导也都能领衔办理代表建议,并深入调研,与代表面商沟通,协调解决建议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审阅、签批办理意见,尽量做到件件有过问,事事求落实。
(三)沟通协商不断加强,办理工作过程更加科学透明。区政府及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把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公开透明地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开门办理、互动沟通、联席面商等办法,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一是对代表建议办理过程实行全程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建议办理的主办、会办单位意见,实时接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接受公开监督,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透明、更加科学、更加高效。二是重视代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的全程参与。在分办前,对一些难以明确承办主体的建议,邀请代表共同参与讨论确定办理单位;在办理中,坚持与代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办理解决方案;在办理后,注重代表的反馈意见,跟踪落实办理答复措施。三是探索建立联系面商制度。即对一些建议的办理涉及单位较多、问题解决较难的,采取由建议的领衔代表、承办单位、主要会办单位和相关利益群众代表参加的“四方会审”,这样不仅发挥了承办单位的牵头作用,同时强化了会办单位的责任,将主办、会办单位共同推到“前台”,接受代表、群众询问监督,更有利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使得办理的形式更加多样,办理的成效更加明显。
(四)督查力度不断加大,办理工作实效更加突出明显。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看,区政府对办理工作的进度、质量和落实情况加强了督促检查,在交办、会办和答复各环节的节点,通过书面督办、电话征询等方式进行督促与指导;利用网上办理平台,监控办理进度,保证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在答复完毕后,通过网上办理系统每两个月一次跟踪督查反馈办理落实情况,紧盯落实有困难的问题,实行“建档跟踪,二次反馈,滚动办理”。同时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查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实地走访了解,及时督促检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问题的“解决率”。从近2年移交区政府办理的256件议案、建议看,已解决或部分解决的占到了38.7%。
二、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理答复不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不够到位,答复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建议因为复杂性和涉及面广,承办单位无法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延长了答复期限;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答复不准确,甚至答复了与建议无关的事项;有的代表建议为多位代表联名提出,但个别承办单位只答复了领衔代表,并未答复其他附议代表;还有的承办单位由于内部分工不够科学,没有做到谁办理、谁书面答复,存在配合不密切、口径不一致、书面答复时的承诺与实际采取的措施不对应等问题。
(二)办理落实率不高。个别承办单位答复圆满、落实不够,问题的真正落实解决比例不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答复与落实之间伸缩空间比较大。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措施具体,但并未按答复意见上承诺的去抓落实;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给予落实,但或局限于职能范围协调难度大,或由于近远期规划不明确,或因为代表建议所提要求过高等各种客观原因,导致落实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意见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解决,被代表称为“开了个大花,结了个小果”,甚至是“开了个晃花”。
(三)重视程度仍需加强。个别单位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建议涉及几个职责交叉的部门,这些部门在办理中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区政府在交办会上对代表建议进行分工交办后,个别建议的承办单位既不按法定时限退回交办单位,又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一些单位还从本部门的角度考虑事情,强调困难多,主动承担任务少,出现“主办难办,会办不办”的现象。
(四)与代表沟通接触少。个别承办单位、承办人员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面商不够,有的甚至不联系、不接触。因而不能很好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背景和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实质,答复存在“闭门造车”现象。
三、推进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而“一府两院”及其相关单位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既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知民情、纳民意、听民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有效推动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实质就是依法保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就是反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和工作态度,就是检验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工作作风。
(二)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人员的素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人员,其法律、政策水平的高低和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体现出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效果。从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理的实践看,有必要加强对承办人员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上的学习、培训,尤其是对新接手办理工作的人员或对建议办理工作经验不足的人员更要加强业务培训。可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举办专题法律政策讲座、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落实代表建议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解决个别单位目前存在的推诿扯皮、落实不够、答复意见不准确、与代表联系沟通不畅和“闭门造车”等现象。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要继续坚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大会议案、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政府领导分头督办、领办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各承办单位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谁主办,谁面商答复的原则,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承办任务,严格承办程序,检查承办结果,真正做到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周密办理、重在落实。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过程中的“三见面”环节,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即办理前要主动走访代表,听取办理意见;办理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要开展回访活动,查看办理结果的落实实施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办理实效。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三率”。一是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推广代表建议办理联席面商制度,强化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形成合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二是要深化跟踪回访机制。以建议办理时与代表的“面商率”、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标准,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可通过对办理重点环节检查、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回访听取代表意见和组织对办理答复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法,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建议办理的“三率”。三是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质量高、效果好的承办单位要适时总结其典型做法,推广其办理经验,进行表彰奖励,以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