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对于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和交通安全状况,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规范、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及其管理者的行为,有着深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公安交警大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汇报,走访有关部门及部分街道、社区,实地查看了城区部分道路通行情况,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范畴,建立了由公安、交通、城建、安监、工商、司法等部门及镇(街道)参加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成立交通治堵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导和推进交通治堵保畅通工作。各镇(街道)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构,加强对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将其列入普法工作规划,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结合普法“五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滚动屏幕,社区宣传橱窗、户外宣传灯箱、街头法律咨询、警示牌、法制宣传队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突出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在区云健小学建立了少年交警培训基地,在三甲中心小学建立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广场。近年来,区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162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张贴宣传挂图11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30余条,交通事故图片巡回展览320余场次。通过抓宣传,促秩序,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收到了较好的交通宣传教育与管理效果。
(三)加大投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通行条件。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推进公路及其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依据《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目前,82省道复线椒江段主车道贯通,椒江大桥接线拓宽全面完成,椒江二桥及其接线、机场路改扩建等路网工程顺利推进,椒江公交综合站场开工。全区已建各类等级交通道路431条,总里程664公里,新增12条公交线路和141座公交候车亭,新增公共自行车网点150个,投入公共自行车13000辆。开展交通治堵工作,整改和治理2条重点堵段和5个重要堵点,打通4条断头路,新增专用停车位3513个,美食街立体停车库工程(146个停车泊位)已投入基石施工。同时,对城区和镇(街道)的部分街面路段实施拓宽及交通设施改造,实施防护栏(墩)、警示牌、标志牌等安保工程建设,新建和更新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标线等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了交通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四)严格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逐步改善。一是强化源头监管。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和驾驶人员资质关,严格车辆检测、报废和驾驶人员考试和审验,落实货运、客运、出租车企业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主体安全责任制,努力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1-10月,道路交通事故立案数共178起,同比下降4.81%。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建立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制度,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全面排查交通“堵点”、“乱点”、“事故隐患点”,并结合实际进行整改。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围绕酒后驾驶、违法停车、占道经营,非法营运“四小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今年1-9月份,先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792例,酒后驾驶2216人,醉酒驾驶123人,刑事拘留123人,货车超载835例,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五)强化队伍,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学习培训。通过改革勤务制度,开展岗位大练兵和集中系统的学习培训、轮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工作责任、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阳光执法。三是增强服务意识。通过整合交警信息管理系统,开辟远程网络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理网上申报、网银缴费、考试预约等业务;创建交通事故阳光调解中心和快速服务中心,缩短了交通事故处理周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需增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还比较低,部分市民多年来养成的交通陋习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三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规定车道行驶等“中国式”过马路情况时有发生,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今年1-10月,全区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违章45.8万例次,其中,闯红灯54905例次,违反禁止标线155708例次,违法停车36946例次。发生事故后,部分群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够,既不愿接受执法人员调解,又不愿走法律诉讼渠道解决问题,纠缠上访,公安交警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在农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还比较欠缺,群众的交通安全和自觉守法意识相对薄弱。
(二)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还需优化。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区道路建设、停车场和停车泊位数量严重滞后于汽车增长的速度,造成城区道路交通资源匮乏,“行车难”、“停车难”的状况还不同程序的存在;公交发展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公益性和便捷性难以充分体现,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包括公共自行车、行人轮流数据)仅占8.2%,远远低于国家20%的标准。一些公交站点和临时停车位设置不尽合理,影响了车辆通行和群众乘车。一些道路还存在断头路,使主道路的交通拥堵难以缓解;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一些公路缺少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还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三)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存有薄弱环节。虽然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但占道经营、流动设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人车争道、乱停乱放等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执法部门对无证“黑车”、“残疾车”、“黄包车”以及超标“电动车”、 燃油“助力车”等热点问题的整治存在畏难情绪,担心执法对象纠缠、聚众闹事或群体上访,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执法整治工作难以到位。个别镇(街道)对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监理还不够到位。
(四)执法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尚需加强。目前,全区共有正式交巡警110人,交通协管员318人,管辖区内道路660多公里,机动车16.5万多辆,驾驶员18.2万多名,警力相对不足,民警年龄偏大,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协管员不能独立承担交警的执法处置工作,且工资待遇偏低,队伍稳定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交警办公条件相对滞后,工作用房紧张,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开发区中队、三甲中队等基层单位,至今还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
三、几点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的因素,又有主观的原因,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整合宣传教育力量,认真督促广播、电视、教育等相关单位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积极配合、支持职能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视情进行必要的曝光;要继续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普及列入学生法制教育课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作用,加强对农村(社区)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观念和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区政府要依法、科学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实施步骤,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合理建设和改造城区道路,解决停车场和停车泊位数量少、城区上下班及放学高峰期道路拥堵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公交优先,增加对公交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切实提高公交在市民出行中的分担率。建立长期的道路交通维修养护机制,修复和完善必要的安全设施。在学校和居民生活区等重点路段增设交通安全标志。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和运力建设,针对农村道路及其安全设施缺乏的现状,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以及路灯安装纳入全区统筹范围,及时施划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改善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整治。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继续开展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排查、校车安全、客运车辆、“四小车”等严查整治活动。严格控制和清理占道经营、流动设摊等行为,集中规范经营管理,确保道路安全与畅通。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人的管理,在劝导、告知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提高行人的交通出行守法意识。建立健全镇(街道)、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落实责任,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主体,要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担负起相应的职责。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素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及业务培训,端正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公安交警的编制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交警的编制,创新公安编制与交警编制混合使用的办法,解决进人机制不畅、队伍“老龄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严重问题。三是要加大交警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交警经费的预算,努力改善基层交警中队办公条件,提高交通协警员的待遇,稳定交警队伍,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