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派出机构,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的一种延伸,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人大工作在街道一级不断层、不断线、不断链。椒江撤市设区后,全区8个街道先后设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其作用的发挥越来越显现。本文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作了一些思考。
一、我区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各街道人大工委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规范,在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收集反映民意、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各级重视,街道人大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区委重视街道人大工作,为每个街道足额配备了区管专职人大干部,并将街道人大工作列入街道党建工作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街道人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对街道人大工作提出要求,换届后及时任命新一届街道人大工委委员。各街道党工委定期不定期听取街道人大工作汇报,并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困难。街道人大干部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职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待遇,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所需的工作经费均列入了街道财政预算。
(二)建章立制,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注重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机制建设,保障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有效运转。一方面,出台规范性工作规则。区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7月专门制定了《台州市椒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从实践来看,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区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的组织和落实、代表履职活动的组织和保障、社情民意的汇集和反映等方面。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全区各街道人大工委每季度例会及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区人大常委会活动等制度,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以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之间的工作交流和互动,使街道人大工委了解熟悉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各街道人大工委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了学习调研、接待群众、民意反馈、政情通报、中心组活动等相关制度,提高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服务代表,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各街道人大工委注重健全代表活动网络,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各街道相继建立了“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设立了“代表信箱”,组织代表接待群众,拓宽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二是组织代表活动。坚持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并听取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汇报,约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年8月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各街道代表中心组组织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半年度工作报告,并组织代表走进选区、走访选民,了解人民群众之所想所盼。三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和引导代表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建议,并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办理落实进度,对代表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督办落实。四是注重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学习考察、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丰富代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定期不定期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发挥履职优秀代表的典型作用,带动广大代表不断提高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积极有效发挥作用。五是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科学划分选区并安排代表名额,认真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积极宣传发动广大选民参加选举,确保代表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顺利进行。
(四)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得到有力夯实。各街道人大工委注重把组织实施好区人大常委会部署的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一是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在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各街道人大工委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调研,提供相关资料,使区人大常委会能够及时掌握基层实情。二是在重要议题监督上与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联动。比如,近两年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以食品安全、交通治堵为内容的专题询问工作,各街道人大工委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排摸在食品安全和交通治堵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增强了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实效。三是积极配合落实全区性重点工作。各街道人大工委都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三改一拆”、“多城同创”等全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与群众密切联系、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优势,大力推进各项工作。有些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还担任街道片长,负责片区工作,或直接负责街道一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如葭沚街道人大工委发动代表做好征地拆迁的群众工作;下陈街道组织代表就重大事项、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议政建言;前所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椒江沿海工业功能区块开发和建设指挥部重要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区街道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街道体制的特殊性以及对基层人大工作认识的偏差等因素影响,街道人大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够到位,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有待强化。一是街道人大工委实际地位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个别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决的一些重大事项不知情。二是街道人大干部履职不够到位。全区各街道人大干部中,多数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党工委、办事处的一些工作,在联系片区、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方面牵制精力较多,工作量相对偏大,影响了街道人大工委本职工作。因而满足于“规定动作”,习惯于只做好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和要求的工作,难见“自选动作”和特色、创新。有时还有退缩、畏难情绪,认为开展监督等工作是“挑刺”、“找茬”,可能会影响班子团结,因而不敢监督。三是部分街道人大干部的岗位适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直接面对社会的方方面面,发展任务重、压力大,因而讲实际多。街道人大干部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做惯了具体工作,习惯于直接抓。而人大工作讲究依法和程序,主要是“议政”和“督政”,不直接决定问题,不少街道人大干部对人大工作的这种特点和方式还不适应,在如何做好“虚实结合”文章上尚需研究和探索。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工作职能有待进一步明晰。乡镇撤并为街道后,现行法律对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性质、任务等没有作出相关法律条款和制度定位的界定,原有的关于乡镇人代会职权的法律规定也不适用于街道人大工委,加之街道本级无人大代表,也不设主席团,导致街道人大工作难以及时跟进,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较难理顺,无法以人代会形式或主席团名义对街道办事处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街道人大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常常感到底气不足,并受困于“凭什么监督”、“如何监督”等问题。
(三)代表履职不充分,组织活动效果不够明显。一是部分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农民代表文化程度不高,视野不宽,不善发言,或只围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发言,无法从全局角度有效议政履职,虽经多次培训,但效果仍不明显,造成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活动难,成效不理想。二是部分代表履职不到位。一些代表,尤其是企业家代表平时工作繁忙,难以顾及代表活动。少数代表仅仅把代表身份视为一种荣誉,或认为人大代表只不过是举举手、投投票,主动履职意识不强,活动参与度不高。三是对代表的管理难度大。全区人大代表分布在各行各业,工作、生活环境各不相同,虽然每年都在各种场合、利用各种机会对代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了管理,但仍有个别代表违法乱纪,影响了人大的整体形象。
(四)干部配置不精干,工作力量相对不足。一方面,街道人大干部“多而不强”。在街道人大干部的选配上,没有完全从街道人大工作的需要出发去考虑人选,或多或少存在着解决人事安排的痕迹,部分街道的人大干部只能说是配“齐”而未配“强”,岗位工作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街道人大干部流动难。区管街道人大干部固化现象严重,一般进了“人大”这个“门槛”,就很少再迈出去。2007年以来,仅有3人转岗到政府部门等非人大岗位,绝大多数长期未得到轮岗交流或晋升提拔,其中任现职年限在7年以上的有12人,最长的已在现职岗位工作了12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街道人大干部的上进心受到了影响,工作钻劲不强。
三、加强新形势下街道人大工作的对策建议
街道人大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一方面,街道人大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有许多不成熟、不完善之处,做好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人大制度的优势,基层民主的实践空间很大,街道人大工作不仅需要加强,而且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我区街道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街道人大工委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一是要强化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支撑。省委将在明年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要把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作为街道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和保证,紧紧依靠党委的重视、支持和关心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同时,要在目前法律没有就街道人大工委作出立法之前,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保证街道人大工委在街道议大事时有位置,履行职责时有底气。二是要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安排上紧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关注热点,使街道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合力合拍。街道人大工委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避免工作上的随意和被动。街道党工委要及时研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行使职权。三是要切实增强街道人大工委力量。在干部选配上,要注重年龄结构,在每个街道人大工委适当配备专职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并试行在本街道的区人大代表中选聘街道人大工委兼职委员,充实街道人大工作力量。要建立健全街道人大干部进出机制,适当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为街道人大干部队伍增添“新鲜血液”,不断激发街道人大工作活力。
(二)进一步树立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作用。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对于推进全区人大工作、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意义,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要求,牢固树立奋发有为的理念,深入思考和不断完善街道人大工作方式方法,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敬业奉献的精神对待街道人大工作。二要增强作为意识。要坚决克服懈怠、畏难情绪和“到站”思想,发挥处于最基层、与群众和代表接触面广的优势,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当地乃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体现街道人大工委的地位和作用。三要增强创新意识。要善于汲取他人所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载体和方法,使街道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从而获得党委、政府以及广大群众和社会更多的认同。
(三)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一要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依托全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构建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畅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民意表达渠道。抓住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评选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等活动载体,推动代表积极履职。深化代表述职活动,每年组织若干名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和测评,以检验代表履职的实绩。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落实代表手记,定期进行检查,促使代表积极履职。二要推进代表与选民联系。区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是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前提和首要任务。街道人大工委要引导和激励代表“用脚步丈量民情”,经常走访原选区选民,广泛汇集民智,及时反映民意;进一步搭建好代表联系选民平台,深化“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建设,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代表接待选民,使“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真正成为“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的窗口。三要组织好代表活动。要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深化“代表活动月”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创造条件。要根据全区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四要更加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事前要加强引导,组织调研,确保质量;要实时跟踪办理情况,积极参加面商,督促及时答复,并组织相关代表实地察看,促进落实率不断提高,使代表能深切感受到履职成就感,从而更好地履职。五要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和管理。坚持培训的常态化和系统性,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让每位代表掌握履职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人大相关业务知识,拓展代表视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把对代表的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代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并在纪律约束下履职。
(四)进一步探索街道人大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整体实效。街道人大工委不同于乡镇人大,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在法律上也不是实施依法监督的主体,但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中,应当发挥应有作用。一要协助做好监督议题筛选。要依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协助人大常委会选好年度监督议题,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关注,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做好常委会有关监督议题的前期准备工作,反映好基层实情和群众诉求。二要密切关注本街道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民生问题。在涉及本街道监督事项上,街道人大工委应摆正自己的角色,在监督上不缺位、不越位。要加强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政府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联系协调,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比较重大的、需要由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相关问题。同时,街道人大工委要善于借助代表的力量,充分发挥在监督方面的作用。三要增进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的互动。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要向街道人大工委延伸和扩展,如对有关议题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授权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从而在监督上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格局。街道人大工委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代表和广大群众宣传好,督促在辖区贯彻落实好。
(五)进一步完善街道人大工作机制,提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一要建立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街道人大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人大常委会也要经常性地组织街道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不断增强街道人大干部的工作能力。要落实各街道人大工委定期例会制度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横向交流和纵向沟通,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二要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街道人大工委职责、人大代表视察、街道人大工委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代表中心组(小组)活动等制度,使街道人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新形势下,要继续补充和完善这些制度,使之更加符合监督法、代表法的规定和街道人大工作深入发展的要求。三要强化街道人大工作的考核管理。从岗位职责、计划制订、工作内容、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加大对街道人大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力度,进一步增强街道人大工作的刚性约束,保证街道人大工委依法充分履职。